1.语言发育障碍 (1)表达性语言障碍鉴别诊断:须与精神发育迟滞、感受性语言障碍、广泛性发育障碍、选择性缄默、语言困难和失语相鉴别。 (2)感受性语言障碍鉴别诊断: ①须与孤独症鉴别。感受性言语障碍者有正常的社交来往,参加社交活动,常利用父母得以安慰,能正常地运用手势等。 ②须与癫痫性的获得性失语、语言困难、失语、选择性缄默症、耳聋所致的语言发育迟缓及精神发育迟缓相鉴别。 2.言语发育障碍 (1)特定言语构音障碍鉴别诊断:须与耳聋、精神发育迟缓和因发音器官病变而引起的发音困难相鉴别。 (2)言语流利障碍(口吃)鉴别诊断:口吃多起病于2~6岁。许多正常发育的儿童,在2~4岁时都经历过言语不流利的时期,须与口吃相鉴别。 ①口吃者言语受阻发生在“发音与单词”的水平上,而正常儿童的言语受阻发生在单词与词语水平上。 ②口吃者伴有发音器官的肌肉痉挛,正常儿童无此现象。 ③口吃者持续口吃达1年以上,正常儿童在1年内可自行好转。 ④口吃者在6岁以上仍有口吃现象,而正常儿童在词汇量增多后即自行消失。 3.与发育的正常变异鉴别 正常儿童开始学会说话的年龄和达到牢固掌握语言技能的进展速度差异很大。而多数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的儿童,虽然最终言语和语言水平可达到正常,但依然存在许多问题。本组障碍虽与正常变异的极端形式没有清晰的界限,但有4项标准可帮助判断临床意义:严重程度、病程、障碍形式、伴发的问题。如果语言发育迟缓程度超出2个标准差以上,可能为异常,但统计学的这种严重程度对于年长儿童诊断意义较小,因为本组障碍有自发缓解倾向,这时病程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当前损害轻,而以前有过严重损害的病史,那么当前的功能状态有可能就是某种发育障碍的残留情况,而不是正常变异。语言发育迟缓常继发阅读和拼写困难、人际关系异常,以及情绪与行为障碍。如果某种言语或语言迟缓伴有学校技能缺陷(如阅读或拼写发育迟滞)、人际关系的异常、情绪或行为紊乱,那么,这种发育迟缓有诊断意义。 4.与精神发育迟滞鉴别 智力包括语言技能,所以智商低于均值的儿童,语言技能发育也低。诊断特定的发育障碍意味着这种迟缓的功能显著跟不上认知的总体水平。因此,当语言发育迟缓只是更广泛的精神发育迟滞或广泛性发育障碍的一部分时,应归属后两者。但精神发育迟滞或广泛性发育障碍常伴有智能活动的不平衡发展,尤其是语言技能的损害可明显重于非语言技能,如果这种不均衡很明显和很突出,应在精神发育迟滞或广泛性发育障碍的诊断之后,再加上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的诊断。 5.应与严重耳聋或某些特殊神经系统或其他结构性异常的继发障碍鉴别 童年早期的严重耳聋会导致继发性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不归属本组诊断分类。然而,较重的感受性语言发育障碍伴发部分选择性听觉障碍的并不少见。诊断原则是,如果听觉丧失的严重程度足以解释语言发育迟缓,应排除在本组诊断分类之外;如果部分听觉丧失是并发因素,不足以作为直接原因导致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应在听觉障碍的诊断之后加上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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